办理加拿大陪读签证不可急于求成

青年男女希望避免或者尽快终结两地分居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签证老兵在开展咨询服务的过程中也遇到过一些人有些急于求成或者投机取巧的想法,有的已经因为行事不当而惨遭拒签,走了弯路。为了给后来者提供借鉴,老兵在此将几种做法列举如下,并加以点评。

一、未婚男女让国内一方申请旅游签证。其想法在于:办理旅游签证速度快,一旦获签入境,可以在加拿大登记结婚并办理配偶陪读。

点评:这种方法看起来很好,但是由于未婚男女通常在工作、收入、资产、出境记录等方面处于劣势,真正能顺利拿到加拿大旅游签证的只是少数。大部分人都做了牺牲品,白送签证费。

二、加拿大一方邀请国内一方访友。其想法是:加拿大是人性化国家,应该会尊重男女朋友相聚的权利;入境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转成陪读身份。

点评:加拿大不像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那样对男女朋友探访大开绿灯。男女朋友访问这类签证申请风险系数比较高,不建议轻易尝试。

三、以common-law partnner 的身份申请探亲或者OWP。理由是:确实存在同居关系,且加拿大移民法认可common-law partnner这种关系。

点评:以common-law partnner名义申请签证,对于目前同在国内同居,将要去加拿大的人来说,需要通过方方面面的证据证明过去一年内确实连续同居;对于已有一方在加拿大读书的人来说,他们根本不能满足过去一年内连续同居的要求。不论哪种情况,都不如办理结婚登记更为妥当。

四、已婚者隐瞒配偶在加拿大的事实,申请旅游签证去加拿大。想法是:怕说配偶在加拿大会因为移民倾向被拒签。

点评:亲属在加拿大并不必然导致拒签。隐瞒事实只会聪明反被聪明误,即使能获得旅游签证,也为以后转换身份及再度申请签证埋下隐患。甚至有可能因为涉嫌提供虚假信息而遭到惩罚。

综上,老兵提醒朋友们:有些路看是捷径,实则危机重重。办理加拿大陪读一定要尊重移民法,立足自身情况,采取尽可能稳妥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可能的规避拒签风险,如愿在加拿大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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