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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美国境内转申请陪读签证并非良策
发表于3639 天前 美国签证, 陪读签证 暂无评论

男/女朋友在美国留学,自己想去美国探望他/她,陪伴他/她,这是人之常情。一些朋友就想到了先申请旅游签证(B1/B2)进入美国,在美国登记结婚后再转换成陪读(F2).从法律层面上讲,这种做法是行得通的。并且,也确实有人通过这样的方法实现了陪读的目的。不过,签证老兵并不赞同使用这种方法。下面,老兵给大家做个详细的解释。

首先,美国对于男女朋友访友态度并不像英国/法国/德国等欧洲国家那么开明。尤其是对于白本的申请人来说,想以访友或旅游的名义获得B1/B2签证并非很容易的事情,同样面临拒签的风险。

其次,持B1/B2签证进入美国结婚后,申请人向美国移民局递交转换身份的申请,最终只是获得了F2的身份,但由于不是在美国驻海外使领馆申请的,她/他并不能获得F2签证。一旦申请人离开美国,再想以陪读的名义进入美国,她/他还需要先申请到F2签证。

再者,美国签证官对于境内转换这一方式也是不提倡的。你的转换申请的做法可能会给你以后的签证申请及你的近亲属的探亲签证申请带来不利的影响。

综合上述因素,如果你已经决定要去美国长期陪读,可以让你对象回国和你登记结婚, 然后按照传统的做法在中国直接申请陪读签证入境。只要材料处理得当,新婚也并不影响陪读签证的获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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